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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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有个民法典,里面说了,想要让某个法律上的事情生效,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首先,要有个成年人来做这个事情;其次,他心里头得真的想这么做;最后嘛,这个事情还不能违法或者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规范。比如说,咱们平时说的借钱给别人,然后找个人来当担保人,那担保人签了字就是表示他愿意为这个借款负责。

咱们就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的第六百八十三条来说吧,它说政府机构就不能当担保人,除非你是用国务院批准的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来倒手借出去的这种情况。当然,那些以做好事为主要目标的非盈利性法人、非法人团体也是不行滴。这条法规确实没明确提到如果签错字怎么办嘛。签错了字可是可能让合同无效的,这个一般还是得看民法典的其他条款来讲。

那肯定不行。除非是他们经过国务院同意,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给的贷款再转借出去这种特殊情况才行。当然了,那些专门做公益事业的非营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也是不能随便当保证人的。说到借钱担保人签字这个事儿,这条法规里头并没说清楚担保人到底应该怎么签,但是我们可以猜一猜,担保人签字大概得按照民法典里关于合同签订的那套规矩来吧,比如说,当事人的意思要真实,合同内容不能违法,也不能损害大家的公共利益等等。

给你说下这个民法里面的东西。就是说你要是想让别人给你担保借钱的话,你得按照咱们国家的民法典里说的那样,要么就专门签个保证合同给他们看,要不然就在借钱的那个合同里写上这个担保的事儿。但是这还不够,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要是那个人自己一个人用书面形式告诉你他会给你担保,然后你也觉得没啥问题接受了,那这个保证合同就算成立。

在咱们国家的民法典里头儿,有这么个规定,就是机关法人不能给人家做保证人,除非说是经过国务院特别批准,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的贷款来倒手再借出去那种情况。还有,那些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公益事业的非营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也是不能当保证人。说到实际操作,借钱担保人签的字儿能不能算数,这得看好多方面,比如说担保人够不够格担保合同上写的啥,担保人自己愿不愿意还有签字是不是真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