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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净身出户有哪两种结果

时间:2025.05.13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162人
律师解析:
夫妻间“净身出户”,意思是在离婚的时候,一方放弃全部财产。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两种常见情形及相应结果:
1.双方自愿协议:
夫妻在婚姻生活中,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婚内财产协议或者离婚协议来进行约定,让一方主动放弃全部财产。
只要这份协议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它就是有效的。
在离婚时,就会按照协议执行,这一方也就“净身出户”了。
2.法院判决:
要是一方存在严重过错行为,像重婚、和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并且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判决过错方少分财产,极端情况下甚至“净身出户”。
不过在实际的司法案件例子里,这种判决情况相对比较少。

案情回顾:

小许和小丽系夫妻关系。婚后小许与他人同居,小丽发现后,要求小许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若离婚小许净身出户。小许为了维系婚姻,签订了该协议。然而,两人矛盾并未缓和,小丽最终起诉离婚,要求按协议让小许净身出户,小许则称签订协议时并非自愿。

案情分析:

1、若能证明婚内财产协议是双方平等、自愿签订,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该协议有效,应按协议执行,小许需净身出户。
2、若小许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受胁迫等并非自愿,法院会综合其与他人同居这一严重过错情况,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可能判决小许少分财产甚至净身出户,但司法实践中后一种判决相对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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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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