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借钱纠纷也就是
民间借贷纠纷,其
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如下:
1.
约定管辖:
借贷双方若通过书面协议对管辖法院进行了选择,可挑选与争议存在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
民法院,像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
不过,这种选择不能违反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一旦有这样有效的书面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
2.法定管辖:
要是借贷双方没有对管辖法院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这种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管辖。
对于合同履行地,若事先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事后双方又没有达成
补充协议,并且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的,就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
比如
出借人起诉借款人归还借款,此时出借人属于接受货币的一方,出借人所在地的法院就拥有
管辖权。
案情回顾:小许向小李借款5万元,双方未签订书面
借款协议,也
未约定管辖法院。借款到期后,小许未还款,小李欲
起诉小许。小许认为应在自己住所地
法院起诉,而小李则主张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双方就管辖法院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由于小许和小李未书面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不适用约定管辖规则,应依据法定管辖确定管辖法院。
2、双方对合同履行地未约定,事后也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在此
借款纠纷中,小李作为出借人起诉借款人小许还款,小李是接受货币一方,其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