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撤销权行使期限规定
根据《
民法典》,显失公平
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一般为一年。
这一年从
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那天开始计算,当事人需在这段时间内行使撤销权。
若当事人是受
胁迫签订合同,其行使撤销权的一年期限,从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算。
还有一种情况,从
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算,若五年内当事人都没行使撤销权,那么撤销权就会消灭。
2.除斥期间特点
这里的撤销权行使期限属于除斥期间,和
诉讼时效不同,它不适用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一旦这个期限满了,撤销权就没了,当事人不能再以合同显失公平为由去撤销合同。
3.建议
所以,如果发现自己签订的合同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要及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通过
诉讼或者
仲裁等法定程序去行使撤销权,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签订一份货物
买卖合同,小许以极低价格出售一批珍贵货物给小李。签订合同时小许未察觉价格不合理,半年后小许得知该合同价格显失公平。但小许未及时采取行动,直至签订合同后的一年零两个月,小许才打算撤销合同,小李则认为小许已无权撤销。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期限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小许在知道合同显失公平后,未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2、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期限届满,撤销权消灭。所以小许已无法再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与小李签订的合同。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