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遇到法院符合
立案条件却不
立案的情况,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要求出具
不予立案裁定书:
按照《
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对于不予受理的案件,需作出裁定书。
当事人可要求法院出具此裁定书,若不服该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让上级法院对立案情况进行审查。
2.向人民检察院
申诉:
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力对人民法院的立案活动进行监督。
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诉后,若检察院认为法院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会要求法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若法院给出的理由不成立,检察院会通知法院立案,法院接到通知后必须立案。
3.向法院监察部门反映:
当事人也可以向该法院的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监察部门会督促法院依法处理立案事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这些途径,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法院符合立案条件却不予立案的问题。
案情回顾:小许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审查后未予立案。小许认为自身
起诉符合立案条件,而法院未说明理由直接拒绝立案,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小许希望法院能依法处理其立案申请。
案情分析:1、根据《民事诉讼法》,法院对不予受理的案件应作出裁定书。小许可要求法院出具不予立案裁定书,若不服该裁定,能在收到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2、小许也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检察院有权监督法院立案活动。若检察院认为应立案,会要求法院说明不立案理由,理由不成立的,会通知法院立案。
3、小许还能向该法院的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促使法院依法处理立案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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