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不知情参与诈骗,因无
主观故意,一般不构成诈骗罪。
认定此罪,需
行为人主观有
非法占有目的,客观实施诈骗行为。
2.司法实践里,是否“不知情”看
证据。
若有证据显示行为人应知晓行为可能是诈骗还放任或疏忽,可能被认定
间接故意,要担责。
3.确实不知情参与诈骗,要及时向
司法机关说明,配合调查,提供不知情证据。
司法机关会依情况判断,确实不知情不按诈骗罪论处,被错究可委托律师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受朋友小李邀请参与一个项目。项目中,小朱按照小李的安排做事,对项目背后可能存在的诈骗情况并不知情。一段时间后,该项目被警方认定为诈骗活动,小朱也被警方带走调查。小朱坚称自己不知情,而警方需判断小朱是否真的不知情,是否构成
犯罪。
案情分析:1、
认定诈骗罪需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诈骗行为。小朱称自己不知情,若属实,因不具有主观故意,通常不构成诈骗罪。
2、司法实践中,是否“不知情”需依据证据判断。若有证据表明小朱应当知道该行为可能是诈骗活动却放任或疏忽,可能被认定为具有间接故意,进而被追究
刑事责任。
3、若小朱确实不知情,应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配合调查,提供能证明自己不知情的证据。若查明确实不知情,不会按诈骗罪论处;若被错误追究,可委托律师进行辩护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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