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法律依据与责任概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当产品存在缺陷并给他人造成损害时,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要
承担连带责任。
2.被
侵权人的索赔途径:
如果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被侵权人有两种索赔选择。
既能够向产品的生产者提出
赔偿请求,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3.追偿情况说明:
若产品的缺陷是由生产者造成的,而销售者先行进行了赔偿,那么销售者在赔偿之后,有权利向生产者进行追偿。
要是因为销售者的过错使得产品存在缺陷,生产者先进行了赔偿,生产者同样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4.案件例子说明:
以
消费者为例,若其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电器,使用过程中受伤,该消费者既可以找商家要求赔偿,也能找厂家进行索赔。
5.总结:
在产品因缺陷导致他人受损的情况下,为了充分保障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生产者和销售者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案情回顾:小丽从商场购买了一台由某厂家生产的电器。使用过程中,该电器因质量问题突然爆炸,致使小丽受伤。小丽找到商场要求赔偿,商场认为这是厂家的问题,应由厂家负责;而厂家则称可能是商场储存、运输不当导致产品出现缺陷,拒绝承担
赔偿责任。小丽陷入不知该找谁赔偿的困境。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规定,生产者和销售者在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
人损害时承担连带责任。小丽作为被侵权人,既可以向电器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商场这个销售者请求赔偿。
2、若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商场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若因商场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商场追偿。因此,小丽可任选一方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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