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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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金融人士和监管人员滥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属内幕交易罪。刑法对此设定了严格的处罚标准:情节严重者最低五年徒刑或拘役,罚款最高可达违法所得的五倍;情节特别严重者刑期可达五年至十年,罚款翻倍。企业若涉案,将被判刑并罚没。企业领导人和责任人面临更严厉的个人刑罚。

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指金融从业及监管人员非法获取非内幕信息后,违反法规进行交易或暗示交易。犯罪情节严重者,将处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罚金为违规所得一至五倍;情节极严重者,刑期可达五年至十年,罚金同上。单位犯罪将被罚款,相关责任人最高可获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

关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的罚则,规定如下:情节严重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款,数额为违法所得的一至五倍;情节特别严重者,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单位犯罪,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关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的罚则,规定如下:情节严重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款,数额为违法所得的一至五倍;情节特别严重者,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单位犯罪,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关于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的罚则,规定如下:情节严重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款,数额为违法所得的一至五倍;情节特别严重者,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单位犯罪,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