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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离婚男方给女方钱的情形

时间:2025.05.10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861人
律师解析:
离婚的情况下,男方有几种可能需要给女方钱的情形,具体如下:
1.损害赔偿
如果男方在婚姻中有重大过错,像重婚,也就是在已有合法婚姻的情况下与他人再次结婚
与他人同居,即和婚姻之外的人长期稳定共同生活;
实施家庭暴力,对女方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暴力伤害;
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包括长期对女方或其他家庭成员进行折磨、不管不顾等行为,最终导致离婚。
此时,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向男方请求损害赔偿。
2.经济补偿
当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归自己所有时,而女方在婚姻中承担了较多诸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家庭义务。
那么在离婚时,女方有权向男方请求补偿,男方应给予相应补偿。
3.经济帮助:
离婚时,要是女方生活陷入困难,而男方有经济负担能力,男方应当给予女方适当的帮助。
具体的帮助办法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多年,婚姻期间小朱与他人同居。同时,两人曾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小丽为家庭付出较多,承担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诸多义务。如今两人决定离婚,小丽以小朱与他人同居存在重大过错、自己承担较多家庭义务且离婚后生活困难为由,要求小朱给予损害赔偿、经济补偿和经济帮助,小朱则认为小丽要求不合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因小朱存在与他人同居的重大过错导致离婚,小丽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两人书面约定财产各自所有,且小丽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离婚时她有权向小朱请求经济补偿。
3、若小丽离婚后生活困难,小朱有负担能力的,应当给予适当经济帮助,具体办法可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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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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