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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所得财产如何认定

时间:2025.05.06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967人
律师解析:
1.分居期间财产认定的基本原则
分居期间所得财产的认定,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通常,在夫妻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居期间也遵循这一原则。
2.常见财产类型的归属
共同财产
像一方在分居期间通过工资、奖金获取的收入,或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益,这些依靠正常劳动、经营得到的财产,即便夫妻处于分居状态,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
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这是对其身体伤害的弥补;
还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这些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分居而改变其性质。
3.有约定时的处理方式
如果夫妻双方对分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有书面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
总之,确定分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关键在于判断财产的来源,同时看双方是否有特别约定。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分居。分居期间,小何通过工作获得一笔奖金,同时,小何因交通事故获得一笔人身损害赔偿款。后来两人打算离婚,对于小何分居期间获得的奖金和人身损害赔偿款的归属产生争议。小丽认为奖金和赔偿款都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小何则认为赔偿款是其个人财产,不应分割。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原则上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居期间也不例外。小何的奖金属于正常劳动所得,在无特别约定情况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人身损害赔偿款具有特定人身属性,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小何的人身损害赔偿款应归其个人所有,小丽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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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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