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后,通常不能撤回。
支付令异议是债务人维护权益的程序权利,提出后法院会审查,若异议成立,支付令失效并转入
诉讼程序。
2.允许债务人随意撤回异议,会破坏支付令程序的稳定性与严肃性,还会影响
债权人权益和司法资源利用。
3.实践中,若债务人提异议后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可通过其他途径处理,如履行协议、债权人
撤诉,但并非撤回异议。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胡借款,到期未还。小胡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依法发出。小朱对支付令提出异议,后又想撤回异议。小胡认为若允许小朱撤回异议,会损害自己的权益,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支付令异议是债务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程序权利,一旦提出,法院需对该异议进行审查。若经审查异议成立,支付令即失效,转入诉讼程序。原则上,债务人提出异议后不能撤回,因为允许随意撤回会使支付令程序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受损,也会影响债权人合法权益及司法资源的有效利用。
2、在实践中,若债务人提出异议后又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等特殊情形,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处理,如按和解协议履行、由债权人撤诉等,但并非是撤回支付令异议本身。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