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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伪造证据罪立案标准是啥

时间:2025.04.27 标签: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阅读:1477人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伪造证据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主体:
一般主体,涵盖自然人和单位。
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以及符合条件的单位,都可能成为该罪主体。
2.主观方面:
须是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干扰司法机关正常活动,却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3.行为表现
伪造、毁灭重要证据,阻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例如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伪造关键合同条款
暴力、威胁、贿买等手段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
4.立案标准
导致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判决、裁定无法作出。
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不起诉抗诉决定被撤销。
让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逮捕行政拘留决定被撤销,或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不过,具体立案标准会受地区、案件性质等因素影响。
实际操作时,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若涉及具体案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案情回顾:

小何与小李存在经济纠纷,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小何为获取胜诉,故意伪造了一份重要合同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企图以此影响法院的判决。该行为导致法院在一审时难以作出判决,严重妨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小李发现小何伪造证据后,向司法机关进行了举报。

案情分析:

1、从行为主体看,小何作为自然人,属于伪造证据罪的一般主体范畴。
2、主观方面,小何明知伪造证据会妨害司法机关正常活动,仍希望通过该行为获得胜诉,存在故意。
3、行为表现上,小何伪造重要证据,妨碍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4、立案标准方面,小何的行为致使法院一审判决无法作出,符合伪造证据罪的立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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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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