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以下是不同情形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间规定:
1.一般情况:
通常,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交管部门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
肇事逃逸案件:
针对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之后的十日内,完成
认定书的制作。
3.需检验鉴定的案件:
当事故需要进行检验、鉴定时,应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
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
采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一般会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或者在事故发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不过,实际制作认定书的时长可能会受多种因素影响,比如调查难度、检验鉴定所需时间等。
若事故情况复杂,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制作时间可以延长,但最长不会超过六十日。
案情回顾:小朱驾车与小李车辆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一定
财产损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现场进行了调查。小朱认为应尽快出具事故认定书,而小李觉得案件情况不算复杂,没必要拖延。然而,交管部门在现场调查后二十日仍未出具认定书,双方对此产生争议,小朱质疑程序是否合规。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本案中已超此期限,若未涉及交通肇事逃逸、检验鉴定等特殊情况,程序可能存在问题。
2、若涉及需检验、鉴定等情况,应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认定书。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最长不超六十日。需明确交管部门是否有符合延长的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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