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程联系单是否能作为结算依据,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1.可作为结算依据的情况:
当工程联系单的内容明确涉及与结算直接相关的关键事项时,并且经过了双方签字确认,通常是可以作为结算依据的。
例如,联系单中清楚约定了某项新增工程的单价和总价,双方都认可,那么在结算时,这部分费用就应该被计入。
2.不可作为结算依据的情况:
如果联系单仅仅是关于工程技术、质量、进度等一般性问题的沟通,没有涉及到价款结算的实质性内容,或者没有经过双方的有效确认,一般就不能直接作为结算依据。
总之,判断工程联系单能否作为结算依据,关键在于它是否与结算直接关联,以及是否有双方有效的意思表示。
在实际操作中,相关人员要仔细审查工程联系单的内容和确认情况,以保障结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案情回顾:
小许所在的建筑公司承接了小胡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双方出具了工程联系单。一份联系单明确涉及工程价款调整、新增工程量的单价及总价,双方均签字确认;另一份仅关于工程技术、质量问题沟通,未涉及价款结算内容且未经有效确认。工程结束结算时,双方就这两份联系单能否作为结算依据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第一份工程联系单内容明确涉及工程价款调整、新增工程量的单价及总价,且经双方签字确认,与结算直接相关并有双方有效意思表示,所以可以作为结算依据,新增工程费用应在结算时计入。
2、第二份工程联系单只是关于工程技术、质量问题沟通,未涉及价款结算实质性内容,且未经双方有效确认,一般不能直接作为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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