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独资公司债务清偿基本规则
独资
公司破产后,要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来对
债务承担责任。
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
债务时,由于独资公司的投资人对
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投资人要用自己个人的其他财产来继续清偿。
2.
破产程序中的财产处理
破产程序启动后,会由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
管理人要做的工作有很多,比如对公司财产进行全面清理,了解财产的具体情况;
对一些财产进行变价处理,将其转化为可用于偿债的资金;
最后进行
财产分配。
财产分配是有先后顺序的,首先要支付破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以及共益债务,之后按照法定顺序依次清偿职工
工资等劳动债权、
社会保险费用、税款,最后才轮到普通债权。
3.债务未清偿完毕的处理及
违法追责要是经过上述分配后,仍有债务没有清偿完,投资人就得继续用
个人财产偿还。
另外,如果在整个过程中,投资人存在
欺诈等违法损害
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投资人的相应责任,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何是一家独资公司的投资人。公司
经营不善破产,进入破产程序。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后进行清理变价,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普通债权人小李认为小何应直接用个人财产偿还自己的债权,而小何觉得应按法定顺序清偿,自己只需承担剩余未清偿部分。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独资公司破产以公司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财产不足时,投资人小何需以个人其他财产清偿,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
破产财产应先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再按法定顺序清偿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和普通债权。小何应按此顺序承担责任,若有欺诈等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小李可依法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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