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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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签借条的时候可以商量好违约的罚款,但是这个金额要是比你实际损失高得太多的话,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就有可能会帮你把罚款降低点。所以,如果你们在借条上定了个特别高的罚款,可是实际上的损失并没有那么多的话,那你就可以去找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要求他们降低罚款。借条本身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肯定还是有用的,只不过这个罚款到底合不合适,还得看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才行。

咱俩要是签合同,约定好违约金也没问题,但你得记住,如果你定的违约金比实际损失高太多,法院或仲裁机构是会帮你减掉一些的。所以,如果你借钱时约定的违约金比本金还多,而且违约金又比实际损失高出很多的话,那你就可以去找法院或仲裁机构帮忙,让他们给你把违约金降下来。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要不要降低违约金,然后在判决或裁决里告诉你最后的违约金金额。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定律,在涉及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的赔偿金额约定时,当事人有权力就违约金设定规则进行商议确立,但是若该约定过高地超过实际损害程度,则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有权根据相关申请,参照实际情况酌情调低。换句话说,如果欠条中的违约金拟定数额远远超越因违约产生的实质性损失,那么该部分溢出金额可能被视作违法约定,并要依据事件实况及司法裁判结果进行合理调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赋予了自身权利签订违约金方面的协议,然而,此项规定却未能对欠款凭据中的违约金设定上限做出详尽阐述。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欠款凭据的违约金上限应当根据签约双方自愿达成的协定予以确认。在实践过程中,若签署的违约金设定不当或是过高、过低,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依据当事人提出的申请酌情予以适度的提高或降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五百八十五条明文规定,当事人可在合同中预先设定赔付金,然而若约定之违约金过于远超因违约所产生之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按照当事人的具体申请酌情降低其数额。因此,如借款协议中所规定之违约金过高,且已超过实际损害金额,则该部分违约金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条款,需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及相关法规加以调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