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用他人名义做生意,会面临不少法律风险:
1.
民法层面的无权
代理风险:
如果第三人并不知晓老赖借用他人名义做生意这一情况,老赖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权代理。
若名义所有人对该行为进行追认,那么代理行为就会生效;
但要是名义所有人不追认,该行为对其不产生效力,相关责任将由老赖自行承担。
2.
合同法层面的
表见代理风险:
当老赖以他人名义和相对人
签订合同时,要是相对人有足够理由相信老赖有代理权,就会构成表见代理。
此时,合同具有
法律效力,名义所有人需要承担
合同责任。
3.
执行程序中的
撤销权风险:
在执行阶段,一旦
债权人发现老赖借他人名义做生意是为了逃避执行,就可以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能够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老赖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像借名做生意
转移财产等都在
可撤销范围内。
综上所述,老赖借名做生意存在明显法律瑕疵,必然会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
而债权人则能够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是老赖,为逃避
债务,用小李的名义做生意。期间,小朱以小李名义与不知情的小胡订立合同。小胡以为小朱有代理权,正常
履行合同。后来,债权人小丽发现小朱借名做生意逃避执行,向法院提出质疑,引发了一系列法律争议。
案情分析:1、从民法角度,小朱用小李名义做生意,若小李不追认,小朱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需自行承担责任;若小李追认,代理行为有效。
2、从合同法角度,因小胡有理由相信小朱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小李可能要承担合同责任。
3、在执行程序中,小丽可通过行使撤销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小朱借名做生意转移财产等危害债权的行为,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