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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应该如何分割

时间:2025.04.13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981人
律师解析:
1.离婚共同债务清偿原则
夫妻离婚时,涉及共同债务清偿问题。
首先,会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共同债务。
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夫妻双方的财产是各自所有的情况,就由夫妻双方协商如何清偿债务
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由法院进行判决。
2.实际案件说明
例如甲乙是夫妻,他们有10万元的共同债务,而共同财产只有8万元。
此时,会先用这8万元偿还债务,还剩下2万元的债务。
接下来,甲乙需要协商这2万元债务的分担比例。
如果两人无法协商一致起诉到法院后,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像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实际用途等,然后做出判决。
3.对债权人的效力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夫妻之间关于共同债务分担的约定,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作用,不能用来对抗债权人。
也就是说,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偿还全部债务。
当一方偿还了全部债务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原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人共同向小胡借款10万元用于家庭经营。后二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此时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仅有8万元。二人用8万元偿还部分债务后,对于剩余的2万元债务分担问题产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协议。小胡遂要求小朱偿还全部剩余债务。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先用共同财产偿还。小朱和小丽先用8万共同财产偿还部分债务,符合法律程序。剩余2万债务因双方无法协商,可诉至法院,由法院考量双方情况判决。
2、夫妻间债务分担约定只对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小胡有权要求小朱偿还全部2万债务,小朱偿还后,可按法院判决向小丽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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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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