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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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司资金进行股票投资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关于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两者间的辨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客观层面来看,挪用资金罪通常指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担任职务的人员,借助自身职务之便,擅自挪用本单位所拥有的资金供个人私自支配或者进行借贷行为;而职务侵占罪则主要表现在同样身处这些机构中的职员,他们利用职务的便利条件,擅自将本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

大股东挪用公司资金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股东利用职权,私自占用公司资金,并且达到了法定金额,那么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但如果大股东只是暂时挪用了公司资金,并且有归还的意愿,那么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在判定时,需要考虑大股东的动机、手段、资金流向以及归还意愿等因素。

股东拖欠公司款项,处理途径有:催告后无力或拒绝还款,公司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故意逃避法律责任,利用借款抽回资金,视为抽逃出资,依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时提供借款需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时收取也需按约支付利息。

大股东通过采购或者是一些交易环节对子公司的资金进行占用是最常见的占用形式。或者子公司在为大股东进行债务清偿时,所用的资金也有可能被大股东进行占用。但是股东占用公司的资金有可能是属于违法的。

视情况而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