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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过家庭暴力离婚时属于过错方吗

时间:2025.04.13 标签: 婚姻家庭 家庭暴力 阅读:806人
律师解析:
1.家庭暴力是法定过错
家庭暴力属于法定的过错情形。
依据《民法典》,因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离婚案件里,一旦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就会被认定为过错方。
这是由于家庭暴力严重侵犯了配偶的人身权利,破坏了夫妻之间相互尊重、关爱和扶助的义务。
2.财产分割倾向无过错方
在财产分割环节,法院通常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例如,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过错方少分财产,以此来保障无过错方的权益,体现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否定。
3.抚养权更易归无过错方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上,法院会全面考量家庭暴力对孩子成长产生的不利影响。
为了给孩子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法院往往更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无过错方。
总之,有家庭暴力行为的一方在离婚时会被认定为过错方,需要承担财产少分、难以获得抚养权等不利的法律后果。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婚后小朱经常因琐事对小丽实施家庭暴力,小丽不堪忍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小朱认为自己虽有动手,但不构成严重过错,不应承担不利后果,双方就过错认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归属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小朱作为过错方,小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家庭暴力严重侵犯配偶人身权利,违背夫妻义务,所以小朱会被认定为过错方。
2、在财产分割上,法院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小丽,可能判决小朱少分财产。对于子女抚养权,考虑到家庭暴力对孩子成长的不利影响,法院更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小丽,以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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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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