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贷款房屋通常是能够进行买卖的。
在实际情况中,常见的买卖方式主要有转
按揭和提前
还贷这两种。
2.转按揭具体是指:
当
借款人要出售作为
抵押物的房屋时,需经过贷款银行的同意,然后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尚未到期的贷款。
3.提前还贷则是:
借款人先将
银行贷款还清,办理好
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后,再开展房屋买卖行为。
4.不过,具体的操作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
法规以及贷款合同的约定。
买卖双方要清楚明确各自的
权利和义务,以此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例如,要提前通知银行,并按照银行的要求办理相应手续。
否则,就可能引发违约风险。
5.要是涉及
纠纷,可通过协商、
仲裁或
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6.总之,贷款房屋买卖存在一定的规则,需要谨慎处理,这样才能保障交易顺利进行以及各方的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有一套仍在
还贷款的房屋想要出售,小李有意购买。小许提出采用转按揭的方式,让小李继续偿还自己未到期的贷款,但银行方面以手续复杂为由不太配合。小许又想提前还贷后再卖,可资金不足。小李担心交易无法顺利进行,双方就交易方式产生争议,都担心自己权益受损。
案情分析:1、贷款房屋买卖常见方式有转按揭和提前还贷,但具体操作要遵循法律法规和贷款合同约定。本案中银行不配合转按揭、小许资金不足无法提前还贷,导致交易遇阻。
2、买卖双方应明确各自
权利义务,提前通知银行并按要求办理手续,否则可能违约。若
产生纠纷,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解决。双方需谨慎处理,保障交易顺利及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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