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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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订合同后未履行,是否存在前法人的相关责任工资报酬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被视为一种负债负担,而此类负债通常需要通过公司可支配资产进行偿付和处理。因此,当某家公司发生拖欠员工薪资状况时,法定代表人并不需要对此类行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单纯的合同违约不构成欺诈,但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欺骗对方导致其财物损失,涉及虚假企业或他人名义签署合同、伪造产权证明为担保、看似有履行能力却诱使继续交易、收货后逃匿、或其他欺诈手段,此类行为触犯合同诈骗罪。

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若以格式条款为基础,需在投保单中明示并向投保人详尽解释合同内容。尤其重要的是,不得忽视对包括责任免除在内的关键条款进行明确告知,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形式。这保障了投保人的知情权。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