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离婚时,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需要妥善处理,协议中通常会约定抚养费。抚养费的有效性取决于以下几点:协议必须合法合规、公平合理,不能损害子女的权益。同时,协议必须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愿,不存在违法的强制规定,并且要保障子女的权益。如果遇到重大变故,比如子女的医疗或教育费用激增,一方可以申请调整抚养费。
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规定,在一些情况下是可以改变的。要是原定的抚养费不够孩子生活,或者孩子生了重病,或者教育费用突然增加,那双方就得商量一下,或者去法院解决。如果双方能达成新的协议,那就按照新协议执行;要是达不成,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
在离婚协议中,双方若自愿协商财产分割条款,无欺诈、强迫等非法手段,且不违背法律强制规定和公序良俗,那么这个条款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如果这个条款存在重大误解,或者严重损害到第三方权益,那么它的法律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所以,这个条款的有效性需要满足很多法定条件。
离婚协议中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约定,需在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协商且内容合法的前提下成立,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才具有效力。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屋所有权归一方所有,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离婚后,该房屋因另一方所负的个人债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关于房产权属的约定能否阻却执行呢。也就是说能否阻却强制执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