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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夫妻方能请求损害赔偿

时间:2025.04.10 标签: 婚姻家庭 家庭暴力 阅读:1407人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法律,在以下几种导致离婚的情形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即已经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
2.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
3.实施家庭暴力
涵盖了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等方面。
例如一方长期对另一方进行打骂,这就属于典型的家庭暴力行为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像对患病的另一方不管不顾,这种行为就构成了遗弃。
5.有其他重大过错。
在上述情况发生时,无过错方在离婚时能够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赔偿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方面。
具体的赔偿数额,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比如家庭暴力的严重程度、遗弃行为造成的后果等因素,以此确保赔偿数额既合理又公正,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婚后小朱长期对小丽进行打骂,实施身体暴力。同时,小朱在小丽患病期间对其不管不顾。小丽无法忍受这种生活,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小朱给予损害赔偿。小朱则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未达到需要赔偿的程度,不同意给予赔偿。

案情分析:

1、依据我国法律,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小朱长期打骂小丽属家庭暴力,对患病的小丽不管不顾构成遗弃,小丽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2、赔偿范围涵盖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将由法院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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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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