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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男方供房属于什么财产

时间:2025.04.10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457人
律师解析: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供房,房产性质依情况而定。
若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用个人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通常属男方个人财产。
不过,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女方有权获补偿。
比如男方婚前付了一部分房款,婚后一直用自己工资还贷,房子登记在他名下,这就属于他个人财产。
但婚后女方也参与了部分生活开销,相当于间接为还贷出了力,所以对应增值部分女方有权要求补偿。
若男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供房,不管房屋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分割房产时,会综合考量购房出资、登记情况等因素。
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处理。
比如双方出资比例不同,登记在一方名下等情况,都会影响分割结果。
若双方对房产归属有约定,则按约定来。
像双方约定房子归男方个人所有,即便用共同财产供房,也依此认定为男方个人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关系。婚前小朱付了房子首付,婚后一直用自己工资还贷,房屋登记在小朱名下。小丽虽未直接参与还贷,但承担了部分家庭生活开销。现两人打算离婚,对于该房产,小朱认为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应属个人财产;而小丽则觉得自己间接为还贷出了力,应分割部分房产增值。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小朱婚前付首付,婚后用个人财产还贷且房屋登记在其名下,通常房子属小朱个人财产。不过,小丽参与了部分家庭生活开销,间接为还贷出力,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小丽有权获得补偿。
2、离婚分割房产会综合考量购房出资、登记情况等因素,并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若双方对房产归属无其他约定,应按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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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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