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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定残后护理费怎么支付

时间:2025.04.09 标签: 损害赔偿 人身侵权 阅读:1421人
律师解析:
1.人身损害定残后护理费支付方式:
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时,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支付。
比如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完全护理依赖的护理费每月就是5000×50%=2500元。
若为大部分护理依赖,按40%支付。
即同样月平均工资5000元的地区,大部分护理依赖护理费每月为5000×40%=2000元。
部分护理依赖则按30%支付,此地区部分护理依赖护理费每月是5000×30%=1500元。
2.支付周期:
可依据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来确定。
通常护理期限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
要是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可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二十年。
例如一位50岁因残疾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受害人,综合考虑后确定了10年的护理期限。
3.若有专门护理人员,也可按实际支出的护理费用支付。
比如请了一位护理人员,每月支付费用5000元,那就按每月5000元支付护理费。

案情回顾:

小何在一次意外中遭受人身损害并定残,经鉴定为大部分护理依赖。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小何家属认为应按照每月5000元支付护理费,理由是请了专门护理人员实际支出这么多费用;而赔偿方认为应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即每月2000元支付,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护理依赖程度为大部分护理依赖时,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支付,本案中当地月平均工资5000元,按此计算应为每月2000元。
2、若有专门护理人员,可按实际支出的护理费用支付。但双方需就采用何种支付方式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时,应依据法律规定的计算方式确定合理的护理费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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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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