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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侵权举证责任是要怎样分配的

时间:2025.04.11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责任 阅读:1336人
律师解析:
1.医疗侵权纠纷通常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举证责任分配方面,患者要对自身损害结果、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以及二者存在因果关系承担初步举证责任。
比如患者需提供病历等资料证明自己在该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后出现了损害,且这种损害与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关。
2.若患者能证明上述情况,举证责任就转移至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要证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或者过错与患者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
像医疗机构得拿出病历、诊疗规范等证据,比如详细记录患者病情变化、治疗措施及依据诊疗规范的说明等,来表明自身诊疗符合规定。
若无法完成举证,就需承担不利后果。
3.特殊情况下,如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纠纷,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此时由医疗机构就医疗产品不存在缺陷、医疗产品与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例如医疗机构要证明所使用的医疗产品经过严格质量检测,不存在质量问题,且该产品的使用与患者出现的损害没有关联。

案情回顾:

小何因身体不适到某医院就诊,治疗一段时间后,身体状况不仅未好转反而出现了新的病症。小何认为是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自己受到损害,遂将医院诉至法院。小何提供了病历等资料,证明自己在该医院接受治疗后出现新病症,认为损害与医院诊疗行为有关。医院则坚称自己的诊疗符合规定,不存在过错。

案情分析:

1、本案属于医疗侵权纠纷,通常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小何作为患者,已对自身损害结果、医院的诊疗行为以及二者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了初步举证责任,提供了病历等资料。
2、此时举证责任转移至医院,医院需证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或者过错与小何损害结果无因果关系。若医院无法拿出病历、诊疗规范等证据证明自身诊疗符合规定,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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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蔓萍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刘蔓萍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四届东城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曾任职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法学讲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过数百起民商事经济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在医疗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公司法务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能给出极为专业中肯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获得了众多当事人一致良好的口碑与赞誉。同时刘律师热心公益参与了中国创业者维权服务热线,义务为创业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指导。 成功案例: 陈某某诉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全国首例超级细菌感染致死案) 王某等103名员工诉合肥铁路分局案 张某等16名员工诉民生银行案 刘某等3名员工诉北京鲍鱼先生餐饮有限公司案等劳动争议案 中铁十五局西北公司原董事长石某某受贿案二审经辩护最终无罪释放 杨某诉深圳大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权异议案 杨某等四人诉摩托罗拉北京公司劳动争议案 陈某和中国人民xxxx军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杨某某等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万某某非法拘禁案 孟某某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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