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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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个比方说假如你和别人签了个合同,然后你们俩就可以商量好违约金是多少。但是,如果这个违约金低于你真正亏掉的那部分钱的话,那就没问题,但要是高于你的实际损失,那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就要出手帮你把它调低。所以咱们在写借条的时候,也要按照这个规矩来。只要你在借条里写的那个违约金数字是合理的,而且也没有违法,那就是有效的。不过,如果你写的违约金太高或者太低,那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你调整一下。

当我们签借款合同的时候,你可以和对方商量好,约定个违约金。也就是说,万一对方有违约行为,你就可以要求他赔给你一些钱,这个钱数就是你们在合同里约定好的。或者你们也可以商量怎么算出因为违约而导致的损失是多少。但要注意,如果约定的违约金比你实际受到的损失还要少的话,那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可能会考虑帮你把违约金再提高点;如果违约金给得太多了,他们也会适当降低一下。

如果你们约定的罚款比实际损失少的话,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能会帮你们把罚款调高一点;但是如果你们约定的罚款比实际损失多太多的话,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也有可能会帮你们把罚款调低一点。而且,就算违约的那个人给了罚款,他还是要继续还债的。所以,你们在签借钱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每一个字眼,看看这个罚款到底合不合理。如果觉得不太对劲,就赶紧去找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帮忙调整。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各民事主体可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明确约定违约金事项,亦即一旦出现违约情况,违约一方便须向对方支付约定金额的违约金,或者构建损失赔偿额的具体计算方式。然而若所约定之违约金明显低于实际导致之损害后果,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审查后,有权依据请求适度提升违约金金额;反之若违约金过高,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亦有权力减低违约金至合理范围内。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并设定违约金,然而,所约定的违约金金额必须与实际损失保持相当的比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无法弥补实际损失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有权依据相关申请予以适度提高;反之,若违约金过高,则可依法适当降低。因此,在借款合同或借据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应当保持在合理且适当的范围之内,不得超过因借贷行为而产生的实际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