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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混淆是否构成刑事案件

时间:2025.04.07 标签: 刑事辩护 职务侵占辩护 阅读:1221人
律师解析:
1.公私混淆在特定情形下会构成刑事案件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把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这涉嫌职务侵占罪。
例如,某公司员工利用掌管财物审批的职务便利,多次私自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累计数额较大,就可能构成此罪。
国有公司、企业等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被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上述类似行为,可能涉嫌贪污罪。
2.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若通过关联交易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达到一定情节也会触犯刑法
比如某些公司股东通过与关联公司进行不合理的高价交易,将公司资金转移到自己控制的关联公司,使本公司资金受损,股东利益也受到侵害,这种情况若情节严重就可能构成犯罪
3.具体是否构成犯罪,要综合行为主体身份、行为手段、造成后果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不同身份的主体在类似行为中的法律定性不同,行为手段的恶劣程度以及造成后果的严重性都会影响最终是否构成犯罪的判定。

案情回顾:

小许是一家非国有公司员工,掌管财物审批。他多次私自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累计数额较大。而小胡是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同样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占为己有。另外,小李作为公司股东,通过与关联公司的不合理高价交易,把公司资金转移到自己控制的关联公司,损害了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案情分析:

1、小许作为非国有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且数额较大,涉嫌职务侵占罪。因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有此类行为符合该罪构成。
2、小胡身为国有公司从事公务人员,有类似侵占行为,可能涉嫌贪污罪,符合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犯此行为的法律定性。
3、小李作为公司股东通过关联交易非法占有公司资金,若情节严重则会触犯刑法。具体是否构成犯罪需综合主体身份、手段、后果等因素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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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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