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特殊侵权举证责任规则通常采用举证责任倒置。
2.在特殊侵权案件里,被告要对自身行为与损害结果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以
环境污染责任
纠纷为例,污染者得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或减轻责任情形,以及自身行为与损害不存在因果关系举证。
因产品缺陷致
人损害的
侵权诉讼中,生产者要对法律规定的
免责事由举证。
3.这和一般
侵权“谁主张,
谁举证”规则不同,目的是平衡双方举证能力,更好保护
受害人权益,实现实质公平。
不过,并非所有特殊侵权都完全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某些情况下,受害人仍需对部分事实担责,具体依特殊侵权类型而定。
比如在一些特殊
侵权纠纷中,虽然整体举证责任倒置,但受害人可能需证明损害结果的存在等基础事实,以此来保障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合理维护。
案情回顾:小许经营一家化工厂,其工厂排放的污水对周边小胡的鱼塘造成污染,导致大量鱼类死亡。小胡将小许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
赔偿责任。小许认为自己的排放符合标准,不应担责。双方就工厂污水排放与鱼类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小许是否存在过错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本案属于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是特殊侵权案件,应采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小许作为污染者,需对法律规定的不承担或减轻责任情形,以及自身行为与鱼类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2、这与一般侵权“谁主张,谁举证”规则不同,目的是平衡双方举证能力。不过小胡也需证明损害结果即鱼类死亡的存在这一基础事实,以保障案件审理公正准确,维护各方合理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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