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效力精选解答 > 代理人不当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代理人不当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时间:2025.04.07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效力 阅读:1320人
律师解析:
1.代理人不当行为会引发诸多法律后果。
若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行事,其超越部分行为对被代理人不生效,除非被代理人追认。
比如无权代理他人签合同,本人不追认,合同对本人就无约束力。
这是因为代理权限是明确界定的,超越此范围就如同超出了规定的边界,行为的效力就存在不确定性,需被代理人认可才会产生预期效果。
2.若代理人滥用代理权,像自己代理或双方代理等,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例如代理人同时代理买卖双方,损害一方利益,就需赔偿损失
这种滥用行为违背了代理应有的公正原则,破坏了正常的代理关系,所以要对受损方进行赔偿
3.若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两者需承担连带责任
比如代理人与第三人合谋低价处分被代理人财产,他们都要对被代理人的损失负责。
恶意串通严重损害了被代理人权益,必须共同为此负责。
4.此外,若代理人违反保密等附随义务,也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具体依实际情况和相关约定判定。
附随义务是保障代理关系顺利进行的重要补充,违反它就可能引发违约问题,具体责任需综合各方面因素确定。

案情回顾:

小何委托小李代理签订一份合同,明确了代理权限。但小李超越权限与小胡签订了一份额外的合同。同时,小李还在另一项代理业务中,同时代理买卖双方小丽和小静,损害了小丽的利益。另外,小李与小胡恶意串通,低价处分了小何的财产。并且小李违反了对小何的保密附随义务。小何发现后,与小李就这些行为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超越代理权限与小胡签订的合同,超越部分对小何不生效,除非小何追认,因为代理权限有明确界定。
2、小李同时代理小丽和小静,损害小丽利益,需对小丽承担赔偿责任,因其滥用代理权违背公正原则。
3、小李与小胡恶意串通处分小何财产,两人需对小何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此行为严重损害了被代理人权益。
4、小李违反保密附随义务,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具体依实际情况和相关约定判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杜剑荣律师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杜剑荣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具备六年法律从业经验。国际业务部成员,交通保险业务部成员。 2015年至今,杜剑荣律师加盟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来,参与京东集团、广州颐 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HONGKONG BLACK BEARD GAME LIMITED、广州黑胡子游戏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云梯山庄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昇格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公司等大 型国企、民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参与诉讼与仲裁、起草法律意见书 、审查合同以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