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合同未履行时
管辖法院的确定依不同情形而定:
1.若合同明确约定了履行地,那么就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准来确定管辖法院。
2.若合同
未约定履行地,又分多种情况:
当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时,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就是
合同履行地。
若是交付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即为合同履行地。
对于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3.若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
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此时由被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管辖。
4.另外,因
合同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具体案件要依据
合同条款以及实际履行情况等进行综合判断,才能准确确定管辖法院。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签订一份货物
买卖合同,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后因小李未按约定交付货物,小许将小李诉至法院。小许认为自己是接收货物一方,自己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该地法院有
管辖权;小李则认为自己是履行义务一方,自己所在地才是合同履行地,应由自己所在地法院管辖。双方就管辖法院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未约定履行地且争议标的为交付货物(其他标的)时,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本案中,小李是履行交付货物义务一方,其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小李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综合判断,应由小李所在地法院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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