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职务侵占辩护精选解答 > 挪用资金罪挪用的认定标准有哪些规定

挪用资金罪挪用的认定标准有哪些规定

时间:2025.04.05 标签: 刑事辩护 职务侵占辩护 阅读:926人
律师解析:
1.挪用资金罪指公司等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把单位资金挪为己用或借给他人。
若数额大且超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三月但数额大且用于营利、非法活动,就可能构成此罪。
2.“数额较大”标准各地不同。
通常用于非法活动,六万以上算数额较大;
用于营利活动或超三月未还,十万以上算数额较大。
3.认定该罪,关键看是否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用途是否符合条件
像私用单位资金炒股、赌博,或擅自借用长期不还,都可能构成犯罪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他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的12万元资金挪出。一部分用于自己炒股,属于营利活动;另一部分借给朋友小胡应急。从挪用之日起,已经过去四个多月,这12万元仍未归还公司。公司发现资金短缺后,将小朱举报。小朱认为自己只是暂时借用,并非不还,不构成犯罪。

案情分析:

1、小朱作为公司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符合挪用资金罪中利用职务便利的构成要件
2、他挪用12万元,其中部分用于炒股营利活动,且超过三个月未还,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已涉嫌构成挪用资金罪,其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的观点不成立。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