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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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如此,只要时间没有超过三个自然日,您便拥有了继续补充新证据的可能性。因此,请不要轻易放弃,您仍然可以在正式提交审核文件的次日后,追加相关支撑文件进行完善。从实际利益出发考虑,建议在三个日内尽可能提早充实好所需的证据资料,如此阅历,必能让您的心境安稳许多。

如果您对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结果不满意,可以考虑以下几种申诉途径:1.行政监督:向相关权力机构或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进行行政监督。2.投诉申请:向当地政府提出投诉申请,要求对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结果进行重新审查。3.法律诉讼:通过法律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或变更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在选择申诉途径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我国《行政诉讼法》赋予公民对行政行为申诉的权利,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为专业性裁决而非具体行政行为,不适用于行政诉讼。当事人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其救济途径受限,不能直接通过法律诉讼质疑责任认定结果。

交通事故认定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但已过复核申请时间的,则可以在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向法院提供你认为交警的责任认定错误的证据和理由,由法院来根据证据依法认定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