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
买卖合同未约定价款时,确定价款的方式如下:
首先是协议补充。
当事人之间可以就价款问题进行协商,达成
补充协议,以此来明确具体的价款数额。
其次是依据交易习惯。
要是存在相关的交易习惯,那么就能够按照该习惯来确定价款。
再者是法定价格。
若既没有补充协议,又不存在交易习惯,那就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来履行;
要是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那就依照规定来履行。
总之,在买卖合同未约定价款时,应先尝试进行协议补充。
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再根据交易习惯或者法定价格来确定价款,这样才能保障合同顺利履行,避免因价款不明
产生纠纷,确保双方的权益都能得到有效维护,使交易能够有序进行。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中未约定货物价款。交货后,小朱要求小李支付货物款,小李却以价款未明确为由拒绝支付。小朱认为应按市场价格计算,小李则觉得应依据以往交易习惯定价,双方为此产生争议,无法
协商一致,遂引发
纠纷。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当买卖合同未约定价款时,首先应进行协议补充。本案中小朱和小李未能就价款达成补充协议。
2、若无法协议补充,则可依据交易习惯确定价款。若存在相关交易习惯,应按此习惯定价;若没有交易习惯,就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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