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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中机主遗忘情况如何认定

时间:2025.03.28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241人
律师解析:
1.盗窃罪中认定机主遗忘情况要综合考量。
机主遗忘意味着在客观上失去对财物实际控制,且不是自愿放置该财物。
比如在餐厅吃饭,离开时把手机落在桌上,这就符合失去实际控制且非自愿放置。
盗窃者要有非法占有遗忘财物的故意,即明知是他人遗忘还积极窃取
像在公交站看到乘客遗落的钱包,明知是别人的还迅速拿走。
2.若偶然发现他人遗忘财物临时起意拿走,可能构成侵占罪而非盗窃罪。
例如在商场角落发现一部手机,知道不是自己的却据为己有。
这时候要判断是否符合盗窃罪中机主遗忘的认定条件。
3.总之,判断是否构成盗窃罪中的机主遗忘情形,要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
要详细审查机主遗忘财物的具体场景,如时间、地点等。
分析盗窃者发现财物时的主观心态及后续行为。
综合这些因素,准确判断是否属于盗窃罪中机主遗忘的情况。

案情回顾:

小许在商场的角落偶然发现一部手机,他心想周围没人,便将手机拿走据为己有。手机主人小静发现手机丢失后报警,经调查找到了小许。小静称自己只是暂时将手机放在角落去拿东西,并非遗忘。而小许则认为这是他人遗忘的物品,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案情分析:

1、判断是否构成盗窃罪中主遗忘情况,需考虑主客观因素。小静虽暂时将手机放角落,但并非客观上失去对财物的实际控制,不符合主遗忘需非自愿失去控制的条件。
2、小许若明知手机可能只是暂时放置仍拿走,有非法占有故意;若确实偶然发现临时起意拿走,可能构成侵占罪,具体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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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竞静律师

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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