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一部被同事遗忘给车间,事发时没有监控录像,也没有目击证人的手机,拿去卖给回收旧手机的店铺,拿到赃款400元,之后同事多次寻找之后,没找到,就放弃寻找,这种行为是否属于盗窃罪呢?

云南 - 迪庆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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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法务

地区:云南 - 迪庆

盗窃400元,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019-07-17 16:15: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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