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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

时间:2025.03.27 标签: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阅读:1201人
律师解析:
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的情形如下:
1.事实清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这类案件往往案情简单,证据一目了然,法律关系清晰,无需复杂审理流程。
比如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借条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都有清晰记录,双方对事实无太大争议,就可能适用此程序。
2.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案件。
此规定意在限定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保证案件具备小额、简易特点。
像一些标的额较小的租赁合同纠纷,若租金等标的符合该标准,就可能按小额诉讼程序处理。
3.除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以外的一审简单民事案件。
人身关系案件及财产确权纠纷通常较为复杂,不适用于小额诉讼程序。
例如涉及婚姻关系中财产分割且存在争议的案件,就不适合用此程序。
需留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有一定限制,具体要依据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何与小李因借款纠纷诉至法院。小何称小李向其借款5000元未还,有借条为证。小李承认借款事实,但称自己经济困难希望延期还款。该案件事实清晰,证据明确,法律关系简单,且标的额远低于当地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双方争议较小。不过,小胡以该案件可能涉及财产确权问题为由,认为不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案情分析:

1、此案件事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且争议小,标的额也在规定范围内,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基本条件。
2、案件仅为简单的借款纠纷,并非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不具有复杂的法律关系,所以小胡认为涉及财产确权问题不成立,该案件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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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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