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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的协议有效吗

时间:2025.03.27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172人
律师解析:
1.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的协议,在夫妻内部是有效的,不过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2.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
要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约定由一方承担共同债务,这属于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约定,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
3.但对于善意第三人来讲,除非其知晓该协议或者该约定损害了自身合法权益,否则依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
4.所以,仅夫妻之间的此协议有效,却不能免除对善意第三人的债务清偿责任。
若想更好保障债权人利益,建议在与第三人交易时明确债务承担情况。
比如,在签订合同时,清晰注明债务是由夫妻哪一方承担,或者在交易过程中,以书面形式告知第三人相关债务承担的约定,避免后续产生纠纷,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何和小丽系夫妻,二人签订协议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由小何承担。后小何以夫妻名义向小胡借款用于家庭经营,小胡并不知晓朱李二人的债务承担协议。借款到期后,小何未能按时还款,小胡要求小丽共同偿还,小丽以协议为由拒绝。

案情分析:

1、夫妻间关于共同债务承担的协议仅在夫妻内部有效,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具有内部约束力,所以在朱李二人之间,债务按协议由小何承担。
2、对于善意第三人小胡,其不知晓该协议,且协议未损害其权益,小胡仍可要求夫妻共同担责,朱李二人不能以协议免除对小胡的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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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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