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可撤销合同超期限便成有效合同,
当事人不能再用
撤销权。
撤销权一般是一年,从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起算。
若期限内未行使,或明确放弃,合同就确定有效,双方得依约履行。
像甲与乙签
买卖合同,甲发现重大误解后超期未撤销,合同就有效了。
案情回顾:小郑与小李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小郑在
签订合同后不久发现合同存在重大误解。依据法律规定,小郑拥有一年的撤销权,从其知道该重大误解事由开始起算。然而,小郑由于疏忽,在一年期限内未行使撤销权,也未明确表示放弃该权利。之后,小李要求小郑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小郑却以合同存在重大误解为由拒绝履行,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可撤销合同超过撤销期限便成为有效合同,当事人不能再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从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时起算。
2、在本案中,小郑在知道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后,未在一年期限内行使撤销权,该合同已确定有效,小郑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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