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倘若只是交付了
违约金却没完成解约后的义务,那对方具备要求继续履行义务的权利。
要是未履行的是钱款方面的
债务,对方能请求
强制履行;
要是非钱款债务,在特定情形下对方同样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2.对方还能够主张因为违约方没履行义务而引发的损失,这里面包含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像
可得利益损失之类的,并且要求违约方给予
赔偿。
3.违约方的举动有可能构成
根本违约,此时对方有权
解除合同,同时要求违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像交付违约金、
赔偿损失等这些。
要是违约方的
违约行为对合同目的的实现产生了严重影响,那对方甚至可以在主张解除合同的同时,要求违约方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等。
案情回顾:小李与小静签订货物
买卖合同,约定小李交付货物,小静支付货款。合同履行中,小静违约不想继续交易,交付了违约金但未按约协助小李处理相关手续。小李认为小静应继续履行协助义务,小静则称交付违约金后义务已尽,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静虽交付违约金,但未完成解约后义务,若此为非钱款债务,在特定情形下小李有权要求小静继续履行。
2、若因小静未履行义务给小李造成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小李可主张小静赔偿。
3、若小静违约构成根本违约,影响合同目的实现,小李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小静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已支付款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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