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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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系指行为人有意识地非法伤害他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故意伤害罪的伤害程度划分为轻度伤害、重度伤害以及导致受害者死亡三种情况。其中,轻度伤害通常表现为对受害者身体产生轻微的伤害,可能引发短期内的健康困扰;而重度伤害则意味着对受害者身体造成严重的损伤,可能影响到其生理机能或者外貌形象;至于导致受害者死亡的情形,无疑是最为严重的后果。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根据伤害程度分为轻伤、重伤和致死三种情况。轻伤可判三年以下刑期,重伤可判三至十年,致死或造成严重残疾的最高可判致死刑。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根据伤害程度分为轻伤、重伤和致死三种情况。轻伤可判三年以下刑期,重伤可判三至十年,致死或造成严重残疾的最高可判致死刑。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根据伤害程度分为轻伤、重伤和致死三种情况。轻伤可判三年以下刑期,重伤可判三至十年,致死或造成严重残疾的最高可判致死刑。

在中国刑法体系中,故意伤害罪的定罪与量刑严格依据受害者的伤害程度。根据《刑法》第234条,只有当伤害达到“重伤”标准时,案件才能立案起诉。造成重伤的犯罪者将面临至少三年的有期徒刑,而情节严重如致死或使用残酷手段致人重度伤残的,刑罚可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因此,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关键在于受害者的伤害必须达到法定“重伤”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