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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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逃逸的情况下,可以启动代位追偿程序。代位求偿权指的是,当保险标的因第三方受损引发事故时,保险公司赔偿后,取代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在肇事逃逸事件中,如果已经投保且责任明确归属于肇事方,那么保险公司将在赔偿范围内获得代位求偿权。

要是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了,而且还没拿到赔偿,你就可以用“代位追偿”这个招。简单来说,就是保险公司会帮你去追第三方要赔偿,先把钱赔给你,然后再找肇事方要。这其实就是保障了你的合法权益。就比如你车买了保险,也正常交了钱,那保险公司就得先赔你,再去追着肇事方要。

当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时,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的。代位求偿是指保险人在进行赔付后,代替被保险人向肇事第三方进行追偿。由于逃逸属于第三方的过失行为,如果你的车辆受损且购买了车损险,那么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先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之后再由保险公司向逃逸者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