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要是民事判决、裁定生效,还有
刑事判决、裁定里的财产部分呢,就由
一审人
民法院或者和一审法院同级、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去执行哦。
2.特殊情况呢,要是法律规定其他法律文书由人民法院执行,那就由
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执行。
3.关于
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负责一审民事案件,不过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哦。
中级人民法院管重大涉外案件、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还有最高法院确定由其
管辖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觉得该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总之呢,
申请执行的管辖法院得根据具体情形确定,一般是一审法院或同级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特殊法律文书就按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来管,还要考虑级别管辖规定。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丽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小丽向小胡支付
违约金。
判决生效后,小丽未履行支付义务,小胡
申请强制执行。但对于该
执行案件应由哪个法院管辖产生争议,小胡认为应是一审法院,小丽则主张按特殊法律文书规定,由其住所地法院管辖。
案情分析:1、通常民事判决生效后的执行,由一审人民法院或者和一审法院同级、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小胡主张一审法院管辖有一定依据。
2、若该案件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律文书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特殊情况,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小丽的主张需视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合理,需综合考虑级别管辖等规定来最终确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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