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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怎么规定好

时间:2025.03.10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978人
律师解析:
1.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拥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责任。
探望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通常以不干扰子女学习和生活为准则来明确具体事宜,像每周探望一次,每次2至4小时等。
2.倘若父或母探望子女会对其身心健康不利,法院会依法暂停其探望权。
当导致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恢复其探望权。
总之,需在维护子女利益的基础上,妥善确定探视权相关事务。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丽离婚,孩子归小丽抚养,小胡拥有探望权。两人起初约定小胡每周日下午探望孩子两小时。一段时间后,小丽称小胡探望时总带孩子吃垃圾食品,还让孩子很晚睡,影响孩子身心健康,遂拒绝小胡继续探望。小胡则认为小丽是故意阻拦,双方为此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离婚后小胡作为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小丽有协助义务。
2、若小胡探望行为确实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小丽可申请法院暂停其探望权。法院会依据维护子女利益原则审查判断。若情况属实,将暂停;若不属实,小丽应继续协助小胡按约定行使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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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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