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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写的单独所有的房子属于谁

时间:2025.03.07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173人
律师解析:
1.婚内写的单独所有房子,多数归登记在其名下的一方。
因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权依登记为准。
婚内一方在房产证注明房屋为其单独所有,通常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2.然而,若有证据表明房屋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或者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有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主张对房屋的相应权益。
3.综上,婚内写的单独所有房子,关键在于登记情况以及是否有共同出资等相关证据,以此来明确其最终归属。

案情回顾:

小丽和小胡是夫妻,婚内购买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注明房屋归小丽单独所有。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小胡认为房子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自己对房屋应有权益,而小丽则主张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应属于个人财产,双方就房屋归属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权依登记为准。此房登记在小丽名下且注明单独所有,通常会被认定为小丽个人财产。
2、但如果小胡能提供证据表明房屋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即便登记在小丽名下,离婚时小胡也有权主张对房屋的相应权益。房屋最终归属关键看登记情况及共同出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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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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