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原配与小三的聊天记录在特定情形下能当作
证据。
其一,倘若聊天记录真实,未遭篡改且与案件相关,便可当作
书证,用以证明双方关系及交流内容等,对案件事实认定有意义。
其二,需留意收集保存的合法性,不能用非法手段获取,不然可能不被法院接纳。
其三,还得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考量,不能仅靠聊天记录认定事实,像聊天记录可能存在截取片段的情况,需其他证据加以证实。
总之,原配与小三的聊天记录有作证据的可能,但要符合真实、合法等条件。
案情回顾:小丽发现丈夫疑似出轨,通过合法途径获取了丈夫与小静的聊天记录,想以此作为丈夫出轨的证据
起诉离婚并争取更多权益。小静得知后,坚称聊天记录可能被截取片段,不能作为证据,双方为此产生争议闹上法庭。
案情分析:1、若小丽获取的聊天记录真实,没有经过篡改,并且与案件相关,那么可以当作书证,用来证明小静与自己丈夫的关系以及交流内容,对认定案件事实有重要意义。
2、若聊天记录收集保存途径合法,未使用非法手段获取,同时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考量,
符合条件下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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