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不包括什么内容
时间:2025.03.05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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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包含:
无
仲裁协议,裁决事项超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无权仲裁,仲裁庭组成或程序
违法,
证据系
伪造,对方隐瞒影响公正裁决证据,
仲裁员有索贿等行为。
2.不包括的内容有:
仲裁裁决结果与事实不符(仅因法定事由致裁决错才包括),仲裁庭对法律适用理解与
当事人或法官不同。
因其通常非法定
可撤销事由,仅符合特定情形才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丽
签订合同并约定仲裁条款。后因
合同纠纷,仲裁委作出裁决。小胡不服,以仲裁裁决结果与事实不符、仲裁庭对法律适用理解有误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小丽则认为
仲裁程序合法,裁决应予以维持。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中并不包含仲裁裁决结果与事实不符以及仲裁庭对法律适用理解与当事人不同的情况。
2、通常这些并非法定可撤销事由,仅在符合特定情形时才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所以,小胡以此为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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