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名誉毁谤精选解答 > 什么程度算侵犯他人名誉权

什么程度算侵犯他人名誉权

时间:2025.03.03 标签: 损害赔偿 名誉毁谤 阅读:1138人
律师解析:
1.行为人得做出侮辱、诽谤之类的举动。
侮辱呢,就是用暴力或者别的办法,明目张胆地贬低别人的人格,把人家的名誉给弄坏啦。
诽谤呢,就是编出假的事儿,到处去散播,让别人的名誉受损。
2.这行为得针对特定的某个人,并且得让第三个人也知道。
要是只在自己小小的圈子里说,没被别人给知道,通常是不算侵犯名誉权的。
3.这行为得让受害人的名誉受伤,让受害人在社会上的评价降低。
就像受害人在工作呀、生活呀这些方面,遭受到不好的影响之类的。
只有把这几个条件都满足了,才算是侵犯了别人的名誉权呢。

案情回顾:

小李与小胡因工作产生矛盾,小李为报复小胡,在公司会议上公然用粗俗言语贬低小胡人格,还编造小胡收受贿赂虚假事情四处传播。众多同事知晓此事,小胡在公司的声誉一落千丈,工作上也受到诸多阻碍,同事对其态度改变,小胡认为小李侵犯了自己名誉权。

案情分析:

1、小李公然用粗俗言语贬低小胡人格,属于以暴力以外的办法公然侮辱他人,且编造虚假事情传播,满足侮辱、诽谤的行为条件。
2、小李的行为明确针对小胡,且众多同事知晓,符合针对特定人并让第三人知道的条件。
3、小胡在公司声誉下降、工作受阻碍,社会评价降低,满足让受害人名誉受伤的条件,故小李侵犯了小胡名誉权。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