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驳回起诉的离婚案件受六个月限制吗
时间:2025.04.02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177人
律师解析:
1.一般而言,
裁定驳回起诉的
离婚案无需受六个月限制。
因裁定驳回起诉是处理程序问题,多因
起诉不符法定条件等。
2.通常所说“六个月”限制,指判决
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原告六月内再起诉法院不受理,而被告起诉不受此限。
3.裁定驳回起诉与判决不准离婚性质有别,前者否定起诉本身,后者处理
离婚诉讼实体请求。
4.综上,裁定驳回起诉的离婚案不适用“六个月”限制规定。
案情回顾:小丽与小胡
起诉离婚,法院经审查以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为由裁定驳回起诉。几个月后,小丽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小胡认为根据“六个月”限制规定,法院不应受理小丽的起诉,小丽则坚称该限制不适用于此次起诉,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裁定驳回起诉是对起诉程序问题的处理,与判决不准离婚性质不同,判决不准离婚是对离婚诉讼实体请求的处理。
2、“六个月”限制通常适用于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而小丽此次是裁定驳回起诉的离婚案,所以不适用该“六个月”限制规定,法院应依法审查是否受理其起诉。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